2016年最大的庞氏骗局——“e租宝”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e租宝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丁宁、丁甸、张敏、王之焕等人被绳之以法,“钰诚系”集团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钱能否追回,也有了一些新的说法。
“e租宝”26人被判刑 自2015年12月“钰诚系”被查至今,“e租宝”案已经被法院进行一审判决。2017年9月13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依法对“e租宝”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案件的在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具体的宣判结果如下图:
“e租宝”案不仅仅是涉及到制造虚假融资租赁项目、私设资金池等,“e租宝”案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令人震惊,“钰诚国家控股”、“安徽钰诚控股”分别判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金属等罪名。
犯罪嫌疑人丁宁、张敏等人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制造虚假融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期间利用购买信息、包装项目、找关联企业做担保、承诺还本付息等手段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投资人,并非法吸纳了数百亿的资金。
至于这数百亿资金的使用,除了部分用于投资人的本金利息的兑付(拆东墙补西墙)、公司生产经营外,大部分资金被用于个人挥霍、投资不良资产、广告炒作等,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元;其弟定甸被判无期徒刑,罚金7000万元;张敏等24人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的钱还能追回吗? 许多人关注“e租宝”案件最新进展的同时,更关心投资人的钱能否够追回的问题。
首先,已经进行过信息登记的投资人在所有程序完成之后是能够得到部分返还资金的。“e租宝”案件发生以后,公安机关曾开放过“e租宝案”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最终追缴回来的投资人资金将按比例返还。所以通过身份审核的受害人最终是能够挽回部分损失的。
其次,上诉的审判结果属于一审结果,且尚未生效,受害人还需要耐心等待。我国实行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如果一审判决没有上诉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生效。在上诉期内,如果有上诉或者抗诉情况,案件将进入二审,最终二审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只有案件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完成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之后,受害人才能够拿到返还的资金。
最后,根据此前报道,由于公安机关之前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查封冻结工作,对于“e租宝”非法吸收的资金进行了查封冻结,这部分资金最终会返还投资人的,但是这部分资金具体是多少不得而知。另外,公安机关已扣押涉案现金、房产、股权、黄金制品、珠宝、汽车等用品,至于这些资金、财产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对于这个“e租宝”最新消息,小编在此想说,e租宝不是P2P网贷,e租宝只是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机构,这个锅P2P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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